你知道如何正確操作建材燃燒熱值試驗儀嗎?
點擊次數:1166 更新時間:2020-02-11
①試驗室應設在一單獨房間,并且不得在同一房間內同時進行其他試驗項目的測定。
②實驗室室溫應保持在15~35℃范圍內,并且每次測定時室溫變化不得超過1℃。
③實驗室內應無強烈的空氣對流,不應有強烈的熱源和風扇,試驗過程中應避免開啟門窗。
④試驗室應避免陽光直射,否則量熱計應放在不受陽光直射的位置。
測定步驟
1.在分析天平上稱取已經狀態調節的建材試樣 1.0~1.2g(至 0.1mg)。用已稱量至0.1mg并已知熱值的擦鏡紙包裹稱好的試樣,包裹試樣時應注意盡量包緊,使試樣與擦鏡紙緊密接觸,以保證試樣燃燒。將包好的試樣放入坩堝內,并用手壓緊待用。擦鏡紙的用量視試樣中含可燃成分多少而定,一般為 0.5~1.5g,總的原則是使所取式樣和擦鏡紙在氧彈中燃燒后引起的內筒溫升在1.5~3.0℃左右。
2.取一段已知質量和熱值的點火絲,將其兩端分別接在氧彈得兩個電極柱上,注意保持良好接觸,再把放有試樣的坩堝放在坩堝支架上。調節下垂的點火絲與試樣良好接觸,并注意切勿使點火絲與坩堝相碰,以免形成短路,燒毀坩堝支架,同時還應注意防止兩電極間以及坩堝同另一電極之間的短路。
3.向氧彈內加入 10mL 蒸餾水,將已裝好試樣和點火絲的彈頭輕輕放入彈內,小心擰緊彈蓋,注意避免坩堝和點火絲的位置因受震動改變而使點火絲和試樣脫開。接上氧氣導管,先以一股緩慢的氧氣流驅盡彈內空氣后,關閉排氣閥, 再往氧彈內緩緩充入氧氣,直至彈內壓力達 2.5Mpa。對于難燃材料,彈內壓力應充至3.0~3.2Mpa。
4.向內筒中加入一定量蒸餾水,蒸餾水的量以放入氧彈后氧彈蓋的頂面(不包括突出的氧氣閥和電極)淹沒在水面下10~20mm為準。每次試驗時的內筒水量都必須與標定熱容量時的內筒水量一致(相差1g以內)。